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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垃圾信息扰民?福建有解!

2024-02-01 10:25:00  来源:福建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贷款营销短信,近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印发《关于规范辖区贷款营销短信的通知》,合力规范辖区短信营销贷款行为。

《通知》明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或贷款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贷款营销机构”)贷款营销短信提出了资质要求。要求贷款营销机构开展短信营销的内容,不得超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非经贷款营销机构授权,不得开展短信营销贷款宣传。同时明确,贷款营销机构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以短信形式向其发送贷款营销信息。

《通知》对基础电信企业加强贷款营销短信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审核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为贷款营销机构或其授权单位提供短信服务前,应当审查贷款营销机构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持牌金融机构相关授权文件,以确保主体资格符合规定;在提供短信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短信端口发送的短信予以审核监测;对核实认定为非贷款营销机构使用或非贷款营销机构授权合作的短信端口配置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为了保障合法短信营销业务的正常开展,《通知》也明确,通信管理部门要和金融管理部门建立相关申诉救济工作机制。

记者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获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转发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辖区贷款营销短信的通知〉的函》,指出该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属地贷款营销短信发送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金融类垃圾信息扰民热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吴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