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以案说险:莫轻信“全额退保”,导致自身损失

2020-03-14 16:25: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典型案例

  2020年1月中旬,平安人寿漳州中支接到自称王先生的客户投诉,称业务员销售时未讲解退保损失,现退保金额过低,要求全额退保。平安人寿投诉处理人员接到该投诉事宜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因查到拨打投诉的电话与客户投保时提供的电话不符,为保证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害,投诉处理人员与客户取得联系,并上门与客户本人进行核实。

  经核实,拨打投诉电话的非客户本人,与客户沟通询问拨打投诉电话的人,客户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并且无法说出要求全额退保的理由和证据。经过引导,客户表示他了解到有一个所谓“全额退保”的机构,可以帮助其全额退保,想到每年都要缴费6000多元,而退保时候现金价值非常低,便产生了“全额退保”的想法,于是找到了这个机构让其以客户的身份进行投诉。

  了解此情况后,投诉处理人员对客户的保单进行了检视和核查,发现保单本身合规合法,不存在问题。而针对所诉的“未告知退保损失”,客户无法拿出实质性证据。鉴于客户是受“全额退保”机构诱导,且无实质性证据,公司最终驳回了客户的要求。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过了保单犹豫期后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现金价值,与所交保费相较会有损失,这就给打着“全额退保”旗号的所谓“退保权益代理”提供了空间。

  消保风险提醒:

  代理退保组织严重误导广大保险消费者,使得保险消费者错失原有的保险权益保障。此外,代理退保组织向保险消费者索要身份信息资料,将会严重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保险消费者应该警惕此类陷阱,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