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金融十项举措 支持疫情防控和加快促进经济发展

2021-09-30 19:44:40  来源: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30日讯(记者 王永珍)30日,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加快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推出五个方面十项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效,促进我省经济加快恢复、平稳发展。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更多信贷资源和优惠政策,加大对我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因疫情防控需要的设施设备、医用物资和民生物资的融资需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信贷资源倾斜力度,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其中2021年底,工农中建交等五家大型银行的省内分支机构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30%以上,其他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原则上应高于本行(社)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重点落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政策,切实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作用。加快第四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投放,加大对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内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用好100亿元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政策,力争2021年年底之前授信投放、项目覆盖有明显进展。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行动。加大对县域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提高全省农信系统存贷比要求,力争2021年底平均存贷比比上年末上升2个百分点。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发展。

  ——合理控制融资成本

  促进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各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各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约定,合理确定存款利率,通过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释放LPR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下降。力争2021年全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2020年已下降100个BP以上的基础上,再下降20个BP,其中全省农信系统再下降25个BP。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减费让利的工作部署,全面实行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支付账户服务、ATM跨行取现等降费措施。

  ——加强资本市场服务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强企业上市挂牌的服务和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发行抗疫发展专项债券。指导、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集合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缓解短期资金压力。相关主承销机构要深入调研对接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的发债需求,创新债券品种,满足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的发债需求。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协助多渠道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积极支持发行抗疫专项债,承销、分销及认购省内企业发行的疫情防控债。

  用好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提升专业化投资水平,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关键领域自主创新,持续为资本市场培育和输送优质上市公司。继续发挥福建省纾困基金作用,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在符合纾困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其为受疫情影响或重点抗疫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支持稳外贸促消费

  加强稳外贸金融服务。推广“政府+银行+信保+担保”模式,帮助我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防范风险,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汇率避险产品费用。外贸企业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出口押汇等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

  加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积极拓展消费金融业务,引导专业化消费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交易真实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的消费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消费抵质押模式,增加无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促进金融产品、支付机构与居民消费的结合,支持“全闽乐购”活动持续开展。推动保险机构创新发展消费相关险种,降低消费领域保费支出,提升居民保险消费水平。

  ——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优化“金服云”平台功能。巩固提升“金服云”平台政策性服务模式,加快政策性专区建设,丰富政策性专区产品体系,持续推进“纾困贷”“快服贷”“商贸贷”“外贸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金服云”平台设立全线上智能融资产品,推动“担保云”“不动产在线抵押”等上线应用,完善智能化融资撮合功能,提高融资对接精准度和效率,打造一站式、全链条在线服务。

  加强转续贷服务。对于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调降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并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做到应延尽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要合理采取延期还本付息、纾困贷款等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要优化无还本续贷制度化、流程化管理,梳理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清单,努力提高无还本续贷占比,力争受疫情影响地区无还本续贷金额占比比年初增幅不低于3个百分点。

  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要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用物品、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通过开通信贷业务应急通道,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放款。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各保险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鼓励保险机构取消等待期、免赔额和药品医院限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适度宽延相关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小微企业渡过暂时难关。要继续提升支付结算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压缩客户开户时间,优化账户业务流程,积极推行简易开户服务。要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创新完善在线营销、视频签约、线上审批、远程调查、移动办公等数字化工具,确保经营管理不受疫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