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根据《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进行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十三次分红。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8年8月25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71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8月28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8月2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8月28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9月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8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8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8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