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国泰君安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国泰君安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国泰君安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六、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定期定额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国泰君安证券的规定。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网址:www.scfund.com.cn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